四
对于商周时代演生的以民为本政治理念和政治生态,从上世纪以来许多史学家都作了探究,提出了众多的解释。有的学者认为殷周时代出现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和主张,不是奴隶社会本身的一种正常现象。奴隶社会奴隶主对奴隶只有奴役与压迫,把奴隶当作会说话的牲畜,奴隶制度本身不可能滋生和成长敬民、重民、爱民的思想。正是如此,有的学者怀疑中国古代有奴隶社会的存在,似乎考古的发掘也为这种怀疑提供了某种根据。从考古挖掘中虽然发现有奴隶陪葬的现象,但大多是奴隶的代葬品的木俑和陶俑,并不是真正的奴隶本身。有学者由此推断中国古代不存在奴隶社会,或者说商周奴隶制不发达、不典型。但对中国古代社会为什么奴隶制不发达,特别是为什么会出现民本思想的原因,并未深究。
有些学者虽然认为中国古代社会有奴隶制的存在,但对为何滋生与成长与奴隶制本身不相容的民本思想,却同样未提到中国古代文明起源的特殊路径予以深究。他们只是把古代民本思想与古代商周统治者萌芽的政治自觉意识联系考察,认为商周统治者自觉与不自觉地意识到君主德性修养的重要性。殷纣之所以败亡,就在于失德失道。周人发现“天命靡常”,因此,祗求天命庇护,惟有执天命的君主修德,所谓“以德配天”和“惟德是辅”(《尚书·蔡仲之命》)由此被提出和受到推尊。学者们把敬民、重民、爱民与当政者政治自觉相联系一并考察,并不是没有道理。但问题在于,当政者这种自觉政治意识不可能从奴隶社会制度本身产生,更不是当政者的自发所生,这种政治自觉意识必有其他的深刻历史背景。历史已表明,古代商周时期萌生的政治自觉意识乃是受国家保留着原始氏族血亲之爱的自然情感所诱发。众所周知,原始氏族以血缘关系所维系,维系氏族内部团结的乃是血亲之爱的自然情感,血族内部存在的是血缘相联系的父母、兄弟、姊妹,彼此之间不存在政治关系,内部的和谐团结依靠由血缘关系而缘起的“孝”进行调节。据考证,“孝”缘起于原始社会,甲骨文中已出现“孝”字,而“忠”则在很晚才出现。可以这样说,孝亲道德是调节氏族内部关系和维系氏族内部团结的准则。在此条件下,作为氏族首领的家长对其子民负有关爱和护养的责任,当然子民对于家长也有孝亲的义务,因此,氏族内部形成了一种互爱和谐关系。历史进入文明社会以后,国家虽然产生,但如上所述,国家是在保持血缘家族的基础上建立的,国在家中,家长变成了国家的君主。虽然在身份上和角色上似乎发生了转换,但君与父同是一个人,君主亦即君父。家长的责任自然地也就被看作国家的责任,虽有两块牌子(即家和国),但实际上两块牌子归一个人掌控。氏族血缘关系引发的关爱父母、兄弟、姊妹的血亲之爱必然带到和移植到国家的管理,国是一个大家,氏族通过分封的形式与地域结合起来,形成了一种血缘氏族与地域相结合的新的社会政治单位。因此,移植到国家管理的血亲之爱再也不能以血缘为限了,必然扩大到广大地域的人际关系,由此形成敬民、重民、爱民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治国主张。由此可见,离开氏族血缘关系,而仅把古代民本主张看作商周君主即最大的奴隶主政治自觉萌芽意识所使然,在历史上是说不通的。
五
检视历史,中国古代数千年不坠而延续的一家一姓的家族政权是由氏族血缘关系所奠定的政治基础。商周统治者对其所属的氏族所表示出的亲和力既有皇祖遗训,又有血浓于水的亲情的自然情感为基础,因此,统治者表示某种敬民、重民、爱民的心怀,不是没有可能的(确切地说这是血缘联系的氏族所诱发的)。所谓“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即由此发端。中国古代文明起源的特殊路径决定了文明社会的政治、思想和文化发展的历史走向,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向的。论及古代民本思想的背景,这就是历史背景;溯其根源,这就是最终根源。
1.由于中国古代民本思想反映了中国商周社会的历史实际,体现了中国文明的特殊发展道路,不但被统治者看重、推尊,也受到当时思想家的热议和认同,不论是儒家还是墨家和道家,都对发端于商周的古代民本思想作了多方阐发,赋予了新内容。老子说:“圣人常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老子·四十九章》)提出执政者要以百姓的心愿为自己的意志。墨子说:“察知有与无之道者,必以众之耳目之实,知有与无为仪者也”,(《墨子·明鬼下》)意即考察“有”与“无”道理必须以民众耳目感受和意志为判断标准。不仅如此,他还说:“爱民谨忠,利民谨厚”,(《墨子·节用中》)爱民要出于忠诚,给民利要厚重。代表儒家思想的《大学》指出执政者的好恶要以民为依归,“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大学》从历史兴衰得出一个结论:“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先秦时期政治家管仲在从政中体会到:“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管子·牧民》)他认为顺民心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予民以实惠,简言之是富民,他说:“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管子·治国》)富民与否,这是王、霸的分界线,“王者藏于民,霸者藏于大夫,残国亡家藏于箧”。(《管子·山至数》)管子认为,凡被拥戴的君主都把财富给予民众,与此相反,横行天下的霸道者则不关心生民死活,把财富给予官吏,如果把财富储藏在王者自己的小箱子里将导致残国亡家。由此可见,所谓顺民心,最重要的是关心民众的痛苦,是藏富于民,解决民众的生活困苦。
2.在民本理念的形成中,儒家创始人孔子作出了重大贡献,发现了人和人的尊严的“仁”学即孔子代表性的理论贡献。孔子关于“仁者,人也”(《中庸·二十章》)的仁学的创立和提出,并不是孔子偶尔所发,并不是他无所依傍的奇想,而是在对中国古代国家所保留的氏族血亲之爱自然感情基础上作出的理论上的升华。“仁”字最早记于甲骨文,这是以文字表示原始氏族血亲之爱的记载。甲骨文的“仁”字从字形看是“从人从二”,许慎《说文解字》对“仁”的解释是:“仁者兼爱”,段玉裁《说文解字注》释“二”为:“独则无耦,耦则相亲”。“仁”的本意是爱人,孔子的“仁者,人也”即是对原始氏族血亲之爱的自然情感的理论化。孔子的“仁”学在客观上为化解敌意乃至人类共生共存的和谐社会提供了思想基础。
3.从血缘关系阐发敬民、重民和爱民的民本理念,不独孔子如此,孔子之后的孟子亦如此。孟子说:“仁之实,事亲是也。”又说:“事亲,事之本也”,(《孟子·离娄上》)“仁者爱人”。(《孟子·离娄下》)孟子认为,“相亲”是仁的本质,“施由亲始”(《孟子·滕文公上》),“爱人”不是凭空发生的,也不是外面强加的,而是从血亲之爱由近及远发展的。孟子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粱惠王上》即是从“施由亲始”即由近及远的血缘演化出来的。孟子同孔子一样,从理论上把原始氏族的血缘亲情升华为理论并赋予其普遍意义,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他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在民众、社稷(国家)、君主(统治者)三者关系中,他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排出了其间的轻重关系。民众是国家的根基,最重要,故最贵;国家的安危和兴衰取决于民心,故次之;君主的统治有赖民众支持,故其最轻微。这种民贵君轻是对君与民关系的颠倒,在等级特权的社会,可谓惊世骇俗之语,无怪乎明代的开国者朱元璋至为恼怒,要把孟子赶出庙堂。其二,孟子把原始社会血缘亲情从理论上提升为人的固有本性,为以民为本奠定了人性论的理论基础。孔子认为人性本善,凡人都具有“四心”,即恻隐、羞恶、辞让、是非,这“四心”构成人类的普遍心理特征。因此,爱人,人与人互相关爱乃是人的一种本性,爱民乃是人的本性所使然,应该如此,只要是人也必须如此。以上两条是孟子在孔子之后对民本思想作出的重大贡献。至此,古代民本思想可谓形成了理论体系。